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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崇州市电力用户的倡议书

  

致崇州市电力用户的倡议书(图1)

  崇州市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:为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现倡议全市电力用户积极行动起来,科学用电、节约用电,共同保障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。

  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厉行节约、杜绝用电浪费。严格规范空调使用管理,夏季室内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℃。充分利用自然采光,合理开启办公照明,坚决杜绝白昼灯、长明灯、无人灯。规范办公设备使用,电脑、打印机、饮水机等设备随用随开,下班及时关闭并彻底切断电源,全面消除设备待机能耗,严格落实“人走电断、人离机停”的节电准则。

  各工业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,践行绿色生产理念,实现节能提质增效。精准用好分时电价政策,科学优化生产排班、合理调整生产班次,主动错峰、避峰组织生产,提升用电效率。积极引进应用节能新技术、新设备,淘汰高耗能老旧设备,及时关停空载、闲置生产设备,有效降低生产能耗。严格执行空调温控标准,办公及生产配套区域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℃;非必要时段及时关停办公照明、分体及中央空调、鼓风机、厂区道路照明等用电设备,最大限度压缩无效用电损耗。

  全市各大商业综合体、商场、超市、沿街门店等商业经营场所,严格落实公共建筑节能管控要求,空调制冷温度统一设置不低于26℃。合理缩减空调运行时长,减少设备频繁启停,空调运行期间及时密闭门窗,提升制冷能效;非节假日提前一小时关停空调设备,早晚气温偏低时段按需关停部分空调机组。结合营业时间、客流变化动态优化用电方案,科学调控公共照明、自动扶梯、户外灯箱、商业广告灯等设备运行,杜绝无效耗电,实现用电能耗精细化管控。

  优化景观照明运行模式,科学管控媒体墙、“灯光秀”等高能耗、大规模、过度亮化且易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建设与运行;压减夜间景观照明及各类广告灯用电时长,科学统筹调整城市功能照明的运行规模与时段。

  倡导广大居民践行居家低碳节电生活方式,日常优先利用自然光照明,杜绝长明灯,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。优先选用节能高效、绿色环保的家电设备,合理调控家用空调温度,夏季制冷温度不低于26℃,按需减少空调使用数量与运行时长。家用电器停用后及时关闭电源、拔掉插头,杜绝设备待机耗电。广大市民可登录国网APP,积极参与“e起节电”主题活动,学习节电科普知识,主动践行勤俭节约、绿色低碳的文明新风。

  倡导居民错峰低谷充电。根据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夏季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25〕185号)文件要求,7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分时电价,电价低谷时段调整为每日凌晨1点至早上7点,广大居民可合理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时间,有效降低用电成本。

  节约用电、科学用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自觉扛起节电责任,坚决杜绝电力浪费,携手并肩、主动践行绿色用电理念,共同守护美好家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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